“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近年来,经过高压打击,我国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在全球毒潮持续蔓延的大背景下,我国仍面临“外防毒品入境、内防毒品滥用”的双重压力,禁毒斗争形势复杂、艰巨。特别是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的滥用,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已成为禁毒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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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高大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推出“打击毒品犯罪 守护健康人生”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18粒药片,配上一大杯水,“咕咚”一口吞了下去,15岁的李洋瞬间感受到了快感。但半个小时后,他的心跳速度急剧加快,呼吸困难,瘫在床上,嘴里开始含糊不清地“说着奇怪的话”。
李洋是湖南省长沙市一名初中生。半年前,他偶然得知,大量服用右美沙芬可以让人“感觉十分奇妙”。为了追求刺激,李洋从网上购买了几盒,不定期超量服用。直到这次再一次加大剂量出现“意外”,才被父母发现。
右美沙芬是一款常见止咳药。2021年底,由于滥用问题严重,国家药监局将右美沙芬由非处方药划转为处方药。2022年12月1日,国家药监局制定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施行,右美沙芬被网络禁售。
记者了解到,右美沙芬目前不属于我国列管的麻精药品范畴,但同样具有成瘾性。过去十几年中,国际上关于超剂量滥用右美沙芬的报告数量迅速增加,尤其在青少年和年轻人中最为常见,也曾有吸毒人员将右美沙芬作为毒品的替代品使用。
记者近日以“右美沙芬”“右美”等作为关键词,在社交平台、电商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进行检索,发现寻药的人中,有不少是青少年。除了出于正常的用药需求外,很多人是为了获得兴奋、幻觉、轻快感等而求药。在这些平台上,此类成瘾性药品买卖已经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
为了追求精神刺激
过量服用成瘾药品
“我本想通过‘OD’感受刺激,却没想到药物成瘾。实际上,服药后人是很恍惚的状态。‘OD’对人真的只有坏处啊。”接受记者采访时,李洋后悔地说。
李洋所说的“OD”,是英文“overdose”的缩写,译为过量服药。一些人借此获得精神上的麻痹,其中不乏药物成瘾者。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信息中,将药物滥用定义为: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使用者对此类药物产生依赖(瘾癖)。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的初中生张眸就是一名药物滥用者。
“今晚还要通宵打游戏,少‘OD’一点吧。”6月16日深夜,张眸在其社交平台发文,并配了一张图片:桌子上散落着十几粒白色药片,药板背部的产品信息模糊显示“氢溴酸右”几个字。
次日,图片中桌上的白色药片换成了粉色药片,药品中文名为“补佳乐(戊酸雌二醇片)”。据公开信息,大量服用此药也能产生致幻效果。
和张眸交谈后,记者得知她之所以如此频繁地过量服药,起初是想要缓解抑郁症带来的痛苦,后来是为了追求刺激和快感。
一年前,由于学习压力大等原因,张眸患上了抑郁症,尝试多种治疗手段后都不见成效。一次偶然机会,病友介绍右美沙芬可以缓解抑郁症折磨,张眸决定试试。
没想到,一试过后,她深陷其中——必须一次性服用十二三粒,她才会感觉到“舒服”,并且只要一段时间没有用药,她就会焦虑、精神高度紧张。
张眸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购买右美沙芬,有一次直接买到40盒。此后,她又开始服用“曲马多”等成瘾性药品,通常在寒暑假加大剂量服用。
和张眸一样有着药物滥用经历的青少年不在少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发布的《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年度报告(2016年)》显示,在药物滥用者中,35岁及以下年龄青少年占51.7%,其中25岁及以下人群占15.5%。
还有一些青少年反复大量使用麻精药品。18岁的刘岩就读于东北某中专院校,为了缓解失眠症状,他经同学介绍购买了“止咳水”。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对“止咳水”逐渐形成依赖。他介绍,班级里有不少同学都在喝“止咳水”,“有的同学没有失眠,也会买来喝”。
根据公开信息,“止咳水”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俗称,长期大量使用会产生心理和躯体上的依赖。2015年5月,我国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
药物滥用风险甚巨
危害性认知水平低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青少年过量服药大多数不是为了治病,而是为了追求精神刺激、沉迷于致幻。并且鲜有人了解药物滥用的危害,越来越多的副作用让他们持续加大药量。一些家长也不知道这些药品具有成瘾性,没有及时阻止子女。
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说,青少年药物成瘾与其所处的社会、家庭环境和身心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好奇、同辈诱导、互联网中不良信息都可能引起青少年滥用药品问题。很多青少年对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有一定认知,但对具有精神活性的药品和麻精药品认识不足,认为这些药品对身体危害不大,从而放松了警惕。缺乏家庭关爱或者在成长中遭遇叠加性心理损伤也是青少年滥用成瘾性药品的诱因之一。当得不到父母、老师的理解与支持时,转而将情感诉求诉诸药品。”褚宸舸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禁毒教研室主任张黎告诉记者,麻精药品不同于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主流毒品,前者兼具毒品和药品的双重属性,后者虽有一定药用价值但现在被其他药物所取代,其作为毒品的属性更加凸显。
“从法律意义上讲,所有被管制的麻精药品均属于法定的毒品范畴。但从社会的认识层面看,多数人对麻精药品的性质、药效及危害认识不足。我们曾对全国多个省份的大学生、中学生开展过新型毒品认知调查,发现他们对麻精药品性质与危害的认知水平普遍低于常见主流毒品。”张黎说。
在褚宸舸看来,青少年滥用麻精药品对身体造成的伤害不亚于传统毒品,可能造成急性中毒、记忆及智能障碍;也会对人格养成带来不利影响,青少年对药物的渴求强烈,会导致其不择手段地获取药物,同时增加了事故、自杀以及暴力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成瘾性药品会对个人和社会带来显著影响,包括成瘾物质带来的直接影响、伴随的医疗费用、长期的并发症、神经可塑性带来的影响以及后续生产力的下降。从医学生物学角度来看,成瘾的特征行为失控(明知有害,仍有不顾一切强迫性觅药行为;不能控制使用剂量与频度等)、戒断症状、耐受性增加、对药物的敏感性增加等。”华北石油精神卫生中心医师刘华丽说。
张眸如今已经深切感受到滥用药物的危害。“过量服药后,生活中本该开心的事情不会再让我开心了,从此我的生活中只有药物。”张眸说,“如果人生能重来,我绝对不会尝试。”
药物管控存在漏洞
成瘾药品轻易买到
事实上,青少年药物滥用问题已经得到多个部门的关注。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等3部门今年2月联合发文指出,国内部分地区出现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等药物的滥用问题,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严格控制药品生产量、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加强寄递渠道查验,以有效遏制上述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相关药物的管控仍然存在漏洞。
记者近日以“为止咳购买右美沙芬”为由,走访北京、安徽等地多家实体药店发现,有的药店称自去年起含有右美沙芬成分的药品便已缺货;有的药店无需出具处方便可随意购买;还有的药店甚至同意一次性卖给记者数十盒药。
线上购药流程也有不完善之处。记者注意到,一些含有右美沙芬成分的药品可以在网上随意购买。
“需要‘右美’吗?我有价格最便宜的。”在某平台“右美沙芬”贴吧内,记者发布需求帖后,立即收到一条私信。
加为社交好友后,对方连续发来十几张图片,有些是打包好的快递图片,有些是刚从药店购买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剂。“已从事代购右美沙芬十几年,一直和当地药房合作,可以大量购买右美沙芬,15元一盒,10盒包邮。”
交易环节很简单:买家转账,对方购买,随后通过快递送到买家手中。药品种类、快递单号等信息都会拍照确认。
该卖家还向记者介绍了自己的服药心得:“第一口6粒,两小时后看看感觉如何,爽的话就不加了,觉得不够爽就再加6粒。”
一些处方药网络复诊开药环节也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记者在选择一款治疗帕金森综合征的处方药时,填写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并不存在的病症后,随即弹出一条提示:请问您申请的药品是否为线下实体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后用药,并且已使用过所购药品且没有过敏和不良反应(一切正常请回复:是),整个过程并没有要求上传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处方和药品清单便开具完成。
还有受访者说,自己曾想购买并过量服用一款处方药,在网络复诊补充处方信息的环节中,由于年龄小没能顺利买到该药,后来填报了另一种病,就顺利买到了。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有资质要求,对购买处方药有实名制要求以及药店负有核实处方真实性的义务,但实践中部分药店并没有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实名制登记不到位,不核实处方真实性,远程医生仅简单询问购药人的症状即开具处方等,这些状况都加剧了对氢溴酸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等成瘾性药物的管控难度。”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宏说。
完善销售许可制度
加大监管查处力度
如何才能斩断线上线下售卖成瘾性药品链条?对于青少年滥用药品问题,又该如何有效治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禁毒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君认为,应当构建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犯罪打击体系,加大对麻精药品案件的打击力度,保持对相关违法犯罪的主动进攻态势,从源头上遏制麻精药品违法犯罪蔓延势头。食药监、卫健等部门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杜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滥用和流失,确保临床用药安全、规范、有效。
程宏认为应加大宣传力度。现有的禁毒宣传片更注重传统毒品防范宣传,也关注到了新型毒品,却较少关注到右美沙芬这类潜藏的成瘾性药品,因此禁毒机构和教育机构应有意识地加强此方面的宣传。
“滥用右美沙芬实质等同于吸毒,但目前公安机关并未将右美沙芬纳入列管,现有检测试剂也是针对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毒品予以认定,进而可以采取强制戒毒措施或社区戒毒措施,严重的还可予以行政拘留。对滥用右美沙芬的也可参照此要求。”程宏说。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汤建彬认为,从药物流通环节来讲,将医疗机构纳入麻精药品管制信息化网络覆盖范围,实施流通链全环节的信息化管制,相关部门要实时动态监测药物流向并回访登记。对已经滥用药物的人群信息保持更新,防止再次发生滥用药物行为。对于麻精药品买卖的行为依照法律给予行政处罚,严重者依据刑法定罪量刑。
“从药物更新来讲,对于新出现的有类似成瘾性的药物或可以当成毒品替代品吸食服用的药物,国家药监局可将其列入麻精药品目录进行管制。”汤建彬说。
上海政法学院禁毒志愿者协会指导老师崔仕绣则建议,合理提高生产和销售麻精药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完备的销售许可制度,对生产和销售麻精药品的医药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备案。
“我国目前已经对毒品前体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实施了许可证制度,后续还应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更加严格的管控,同时对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更加完善的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崔仕绣说,此外,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等作为“交易媒介”,应当担起有效打破数据壁垒的责任,与各地禁毒部门进行信息数据整合,加强企业与政府机构间的数据共享,确保及时斩断涉麻精药品的灰色产业链。
(文中李洋、张眸、刘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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