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出台稳楼市新政。
3月28日,沈阳出台5项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优化限购区域,二环外不再限购。同时,自4月1日起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由一季度的3.9%降至3.8%。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沈阳新政具有积极的信号意义,也说明二季度部分城市继续在宽松方面加码。近期,无锡、深汕合作区、厦门和沈阳等地都对限购政策进行了放松,进一步说明各地对于购房需求的支持,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此类城市购房需求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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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中国记者梳理,3月以来,各地购房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包括调整限购、限售政策,发放购房补贴、降低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等,其中,仅3月中旬以来,已经有四川遂宁、广东深圳、湖南株洲、云南玉溪、山东德州、江苏南通、浙江丽水、安徽马鞍山、江苏连云港、安徽亳州、广东梅州等地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沈阳优化限购区域
3月28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其中提出,优化限购区域。继续对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于洪等六区(不含二环外)实施限购政策。
同时,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二季度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一季度的LPR-40BP调整为LPR-50BP,即由3.9%降至3.8%。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效。
另外,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对购买公寓类非住宅实际用于居住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沈阳对于房贷利率、商办物业和限购政策都做了积极调整,其中在限购政策方面,继续对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于洪等六区(不含二环外)实施限购政策,这也意味着沈阳的二环外或郊区市场不再限购。
沈阳市房产局表示,二季度起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自4月1日由一季度的3.9%降至3.8%,是为了减轻首套购房家庭资金压力。优化限购区域,是为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满足青年人、新市民刚性购房需求,保持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地购房支持政策密集出台
严跃进指出,沈阳新政具有积极的信号意义,也说明二季度部分城市继续在宽松方面加码。近期无锡、深圳深汕合作区、厦门和沈阳等地都对限购政策进行了放松,进一步说明各地对于购房需求的支持。通过此类政策的放松,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此类城市购房需求的释放。此类放松,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各地楼市去库存还是有压力。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3月以来,各地购房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包括调整限购、限售政策,发放购房补贴、降低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等,其中,仅3月中旬以来,已经有四川遂宁、广东深圳、湖南株洲、云南玉溪、山东德州、江苏南通、浙江丽水、安徽马鞍山、江苏连云港、安徽亳州、广东梅州等地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月28日,券商中国记者从厦门房管局求证到,近期厦门限购限售政策有所调整,已经开始执行。其中,限购政策方面,厦门户籍的单身人士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限售政策方面,将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日期之日起2年限售改为网签之日起2年限售。
3月27日,盐城住建局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支持人才或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消费,购买新房最高给予6万元契税补贴;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下调至“最低3.8%”;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等。
3月24日,遂宁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行房屋套数认贷不认房,执行住房公积金又贷又取。深圳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新规,提出公积金贷款购首套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多子女家庭购首套房的,最高额度可上浮30%;多子女家庭购首套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的,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株洲提出将于4月1日起实施6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包括实施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生育二孩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等。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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